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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代芙蓉的凄苦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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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代芙蓉的凄苦请求 (第3/3页)

专家研究全部案情,还需要一点时间,叫我先等等。

    我就慢慢踱着步上三楼,先去茶水间泡了杯浓浓的茶,然后进专案室里耐心等待。

    刚才很想跟刘毅民说一声,最起码还会有两桩溺死案要发生,但说了的话,他肯定会问我是怎么知道的,于是势必得说到代芙蓉。他本来对代芙蓉就有很深的偏见,加上之前也没同意让他介入,说了反而麻烦,干脆慢慢来。

    一会跟老懒知会一声吧,让他去安排下面的警员加强各方面巡逻,特别是住宅小区和有废弃木桥或者桥墩的河之类的地方。虽然心里清楚即使这样做了意义也不大,以那只“上帝之手”的能力,应该早就料到警察已经把两个城市联系起来了,也就对警察之后加强防范这些都已经有了相应的安排。

    我清楚这点,但还是要让老懒安排,只是因为觉得明明知道还有人会死于非命,却干等着什么都不做的话,不合适。

    必竟是人命关天的事,虽然,打心眼里,我不同情那些受害人,甚至觉得他们死有余辜。但是同时,我也知道,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因为历史上最差劲的凶手经常是那些自以为他们杀死的人都是罪有应得的人,独裁者屠杀所有人,也是因为同样变态的原因。

    想想付宇新他们大概还需要一点时间,我坐着也无所事事,便叫人把“油画案”死者的身份、基本背景材料和验尸体报告的复本拿来我看看,之前因为事情太多一直没顾上。

    这起复制“油画案”死者的死因是勒至窒息,没有悬念,挖掉的眼珠和割掉的舌头解剖时都在死者的胃里找到,符合代芙蓉的猜测,想想都发指。微量痕迹学方面给出的告报称凶手在往被害人身上涂颜料时,被害人还活着。从现场那个篮球上滴溅的颜料和血迹也证实我之前的说法,它曾被踮在被害人的脚下,利用她挣扎求生的本能,尽可能延长她受苦的时间。

    死者三十六岁,女性,长期虐待子女,曾用火钳将小儿子打成重伤,并且两年里都用铁链拴着儿子的脖颈当狗一样吊在床头的水泥地上,被告发以后坐了一年牢,出狱后找到丈夫和子女大闹一场,扬言要杀他们一家,包括楼上楼下所有邻居。这话说了没几天,人就失踪了,没有人报警,直到录入指纹才锁定尸体身份。

    从“上帝之手”的角度判断,这确实是个该死的人。

    尸体上发现的睫毛膏也有了鉴定结果,是雅诗兰黛今年的新款,挺贵,但只凭这点根本无从查找。雅诗兰黛的销量遍布全球,除专柜以外,还有网购和代购各种渠道,又不需要凭身份证购买,因此锁定不了嫌疑人。从这点可以看出美国大片里面那些只通过一点化妆品或者唇彩就抓住凶手的情节是多么浪漫,多么梦幻,多么乌托邦。

    现实却永远很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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