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入虎穴 (第3/3页)
是真被推广到南汉天下,百姓将从此沦为物件,被这群和尚随意捕杀!”
陈褚也是缓缓站直了身子,手中大枪横起。
“屠村之事,因我而起,自然要由某来了断!”
王羡咽下烙饼,站起身来,瞧着那道人的目光,当即站到季然身侧,道:“我跟着季大哥!”
“罢!”
陈清焰黄袍浮动,挥剑斩断了院内杂草。
四匹高头骏马“唏律律”化形而出。
“便与三位,闯一闯那龙潭虎穴!”
……
夕阳逐渐落下。
县城里的人一个个都行色匆匆,当有衣着华丽的贵人出现在街上,那些普通行人都恨不得把脸埋到地里去。若是身上有佩刀带剑的贵人,那只得找一个能推开的门藏进去。
当然,在黄昏还留着门的,多半也不是好人家。真进去了,多半第二天肉铺里会多上五六十斤新肉。
刘三桂却是极少有的,能够在夜间随意行动,不用担心被贵人盯上的主。
此刻,他慢悠悠的挑着担子走向城门。
人还没走近,便闻到了一股腐臭味直冲鼻子。原是那城门两侧竖着密密麻麻的竹竿,上面挑着一颗颗腐烂的人头。
听说是最近赤军子过来,被官军杀得丢盔卸甲。
只是刘三桂左看看右看看,像是找什么东西。
嘿,找到了!
刘三桂乐呵呵的走上去,瞧见在一个竹竿上,挂着一个还没怎么腐烂的男人脑袋。
那脑袋一脸惊恐,嘴巴上一个硕大的黑痣。
嘿,果然死球了!
刘三桂喜滋滋,这男人是自己邻居,一个无赖汉,因为自己有正经营生,时不时的来自己这儿敲竹竿,搞得自己苦不堪言。
前些日子,这男人却鬼鬼祟祟找到自己,问一个赤匪送到衙门值几个钱?
自己当即明白了这人撞见了什么,怕不是捡到了一个濒死的赤匪,或者干脆就是赤匪的尸体!
自己告诉他,一个赤匪至少五两银子,还有机会在衙门当差!
这无赖大喜,当即揍了自己一顿,抢了八百文钱便收拾东西,扛着一个大袋子连夜赶往了县城。
嘿嘿,结果呢?一个人背着一具尸体进去的,出来时差役端着两颗赤匪的人头哩!
白身还敢进县衙?
那才是真正吃人的地方!
看着唯唯诺诺进城的人,刘三桂挺了挺腰身,朝着偏门走去。
“收夜香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