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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夜半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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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六章 夜半警情 (第2/2页)

群与群之间时常会因为诸如一个观影的站位和一句不忠听的语言而起磨擦,甚至动粗,但一般不会发展到严重伤害对方身体,需要我们出面调处的程度。

    通常都能自行平息,或者由在场的长者调停。

    男孩群与女孩群之间的交结就很微妙。

    一般情况下,女孩子与男孩子之间界线分明,但也有相互串群的情况。

    但听闻比较多的是男孩们乘看电影或散场时人多拥挤占女孩们的便宜,象山话叫“不讲毛,下作配”。

    甚至在一些路段,故意起哄、冲撞,乘机做“下作”行为。

    被欺负的女孩一般都不敢作声。

    而她们的软弱反而助长了他们的恶行。

    有一句俗话叫做“夜路走多了总会碰到鬼的!”

    那种带有农村地域文化的“嬉闹”与刑法上的犯罪行为也就一步之遥。

    就在一个初秋的夜晚,乡zF所在地的村庄放露天电影。

    散场后汤岙村的一群男孩,在回村的小路上,向走在后面的一群女孩子施展了贯用的伎俩。

    这一次他们没有那么的幸运,闯下了令他们终身后悔不己的大祸。

    这几个女孩子没有沉默,敲响了我们派出所的大门,报警!

    而促使他们走上依法维权道路的,并不是她们对这种侵犯行为违法性质的认识,而是有个女孩不仅身体受到伤害,而且丢失了一块心爱的上海牌手表。

    在那个年代,1只价值120元左右的手表不是一个普通物件。

    一个普通工人近三个月的工资,也并不一定能买得到。

    警情引起县公安局领导的高度重视。

    相关警力迅速集结,侦破工作深夜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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