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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近臣宠臣,秦桧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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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4章:近臣宠臣,秦桧死了 (第1/3页)

    唱名继续。

    「政和五年,乙未进士一甲第二名,何粟!」

    一个年约二十八九岁的青年出列谢恩。

    林逸看向何粟,他看过宋史,历史上何粟应该是本届状元,后官至副宰相。

    现在林逸来了,挤掉了他的状元,让何粟变成了榜眼。

    「政和五年,乙未进士一甲第三名,黄琚!」

    .....

    前三名状元、榜眼、探花,都是单独唱名,下一道圣旨,则会有人拿着「号名」出去东华门宣唱。

    其后的二甲,则是所有人宣读完,然后一起出去唱名。

    唱到第三甲的时候,林逸听到一个极其熟悉的名字,「政和五年,乙未进士三甲第一二十八名,秦桧!」

    靠,

    竟然是秦桧。

    林逸转头看去。

    只见队伍里的秦桧年约二十七八的样子,身材略显瘦削,颧骨有些高,眼睛有些小,却透着精光。

    正在林逸打量秦桧时,秦桧的目光也正好看向他,见状元郎看向自己,秦桧赶紧露出一个笑容,拱手见礼。

    林逸还了一个微笑,微微点头算是回礼。

    秦桧见状元郎回礼,心中喜悦,打定主意回头鹿鸣宴的时候一定要结交结交,谁都知道状元郎未来不可限量,人家一步顶自己三步远。

    秦桧却不知道。

    林逸笑容的背后藏着杀意。

    心里想着有机会弄死这丫的。

    什么,你说他现在还没有犯错,不不不,看他不爽,就想弄死他不行吗。

    二百八十六名进士宣读完毕。

    又是一番谢恩。

    之后则是今科进士们的高光时刻,先是骑马游街,而后晚上参加琼林宴会。

    金吾卫开道,仆从手举状元灯,扛着写有状元名字的红黄色旗帜和奉牌走在前面,林逸身穿御赐的大红状元袍,头戴高帽,手执丝鞭,胸前挂大红花,骑在高头大马上。

    榜眼探花骑马跟在后面,其他进士步行。

    队伍从东华门出,街道两侧站满了人,里三层外三层,看到状元郎出来,顿时发出欢呼。

    「状元郎好英俊啊!」

    「林逸林状元,估计是本朝迄今为止最帅的状元郎。」

    「听说今科状元诗词歌赋琴棋书画样样绝顶,一首诗就让花魁崔念奴委身伺候。」

    「我要嫁给状元郎!」有少女喊道。

    「做梦去吧,我还想呢。」另一个少女喊道。

    林逸笑着对人群挥手,从怀里抓出铜钱撒出去,顿时无数人挣抢,这些可不是普通的钱,上面有状元郎的文气,拿回去给孩子挂在脖子上,据说可以让孩子读书更聪明。

    路过一座青楼时,

    楼上的姐儿们一起高喊,「林状元,日后请来醉花楼做客,林状元,日后请来醉花楼做客,林状元,日后请来醉花楼做客。」

    一连喊了三声。

    林逸心说,这老板是个营销人才,这是妥妥蹭自己流量,拿自己打广告啊。

    不管如何。

    总之就是非常热闹。

    收获一堆「大宋第一美男子」、「堂堂英伟状元郎」的称号。

    至于第二名第三名甚至其他进士,完全被比了下去,根本没什么存在感,这就是第一名和后面名次的差距。

    人生四大喜,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说起来,其他三喜普通人都可以遇到,而金榜题名却是极少有人能遇到的。

    在这唯有读书高的科举时代,金榜题名

    是王道,从此得天子恩禄,地位、尊严、财富、美卷佳人都会接踵而至,早上还在茅草房里埋头苦读,晚上已经是琼林宴的座上宾,可谓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金榜题名才是真正登上人生快意的巅峰。

    当晚,

    琼林宴会。

    宋徽宗出现,赐御酒赐宫花,林逸代表今科进士,给皇帝敬献诗词,当然依旧是大拍马屁。

    皇帝没有待多久,接受完敬献诗词后离开,留下蔡京等人主持,宴会变得轻松起来。

    喝酒,

    聊天,

    拉关系。

    林逸去给蔡京、王黼、众尚书敬酒,满脸恭敬,没办法,蔡京、王黼两人可是给他贡献了超过八千万两银子的财货,见到这样的大客户怎么能不敬一杯呢。

    林逸敬酒结束,同科进士纷纷过来给他这个第一名状元敬酒,同科同年本就是关系纽带,林逸前途无量,这些人自然愿意结交巴结。

    秦桧也巴巴跑来敬酒。

    林逸含笑看着他:「以后好好做事,我等同科,今后相互扶持共同进步。」

    秦桧大喜。

    没想到状元郎这么好说话。

    压低声音道:「今后我等同科,自然以状元马首是瞻。」

    林逸笑笑,问道:「对了,你住在哪里啊,如果有聚会诗会什么的,我让人叫你同往?」

    秦桧赶紧报上一个客栈地址。

    琼林宴结束,有些人已经喝多,皇宫仆役负责送人,有两个仆役搀扶着微醉的林逸上马车,问道:「状元郎,送您去哪里?」

    林逸想了想。

    「去花居雅舍。」

    客栈又干又冷,没人伺候,哪有念奴那里住的舒服。

    仆役听到地址,

    心说,

    这位还真是风流状元,跨马游街、琼林宴后,直接住到妓院,怕也是本朝第一人了。

    林逸到来。

    崔念奴赶紧带玲珑搀扶着进屋,「没想到今晚你回来,还以为你要避嫌。」

    林逸呵呵笑着道:「金榜题名时,大登科,自然少不了洞房花烛夜小登科来庆祝了,念奴,伺候我洗澡沐浴。」

    红烛摇曳。

    幔帐轻摆。

    玲珑红着脸在旁伺候。

    崔念奴抱着林逸,软声道:「林郎,不若你要了玲珑,也算见红小登科。」

    玲珑很漂亮。

    娇嫩娃娃脸。

    羞的头垂道胸口。

    「玲珑可愿意?」林逸问道。

    「能伺候状元郎,是玲珑几辈子修来的福分。」玲珑小声道。

    这话没错。

    今日跨马游街,喊着给林逸生孩子的不在少数,他可是大宋文魁星,状元第一名。

    于是。

    林逸要了玲珑。

    ......

    进士高中后,剩下的事情会全权交给吏部,一方面会有人通报地方,制作牌匾送回乡里,然后拨款由地方制作牌坊。

    而进士们则在京城等待分配。

    这个时间短则半月,长则一两月都有可能,期间跑关系的自然不会少,蔡京府、王黼府,以及其他大人们的府邸,又开始热闹起来。

    而人们发现,

    林逸依旧没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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