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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161、氏族之威,真功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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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0~161、氏族之威,真功入手 (第2/3页)

才能守弱胜强,达到小国寡民的平静生活,“民至老死而不相往来。”[11]

    2、“德”

    “德”是“道”在伦常领域的发展与表现,因此由道进入德是由自然秩序同向社会秩序的一道屏障,即转而论述人的行为规范。德与法都是规范社会与人的行为的约束力量,但在老子那里两者有不同的地位。老子认为,上德的本质与道之德的本质同于一,因此上德源自于“道”。老子所言之德也不同于常人所言之德。第三十八章载:“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不为,下德为之而有以为;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故失道而后失德,失德而后失仁,失仁而后失义,失义而后失礼。”

    老子认为,上德主张无所事事,一切顺应自然,带有明显的“无为”特征,可理解为因循自然的行为规范。这种因循自然的德重生命,轻名利,持守清静,戒除贪欲,息心止行,悟道四达,自然无为,同时以百姓之心为心,将自身与自然融为一体,最后归于道。下德由上仁、上义及上礼组成,需要人实际去实行与推广,带有明显的“有为”特征,注重人为的行为规范。从这里可以看出,在老子眼里,孔子推行的仁义礼智信只是人为教化的结果,没有达致真正无为超脱的上德境界,所以贬之为下德。上德的无为境界与法本身需要国家制定、国家干预以及公之于世的特性相违背,所以法律不过是下德的范畴而已。但是下德之中,法律与仁、义、礼又有所不同,老子并没有把法纳入到下德的探讨范围之内,似乎可以得出,老子认为,仁义礼是高于法律的,而法律不过是一种治国之器物。

    老子之德与孔子之德有区别,同时也不同于“礼”,但是世俗之法与礼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某种程度来讲,春秋战国时期,礼法之间是合为一体的。孔子之德在老子看来是属于“下德”范畴,是属于人为规范的领域,而老子认为,上德表现为无为,即不去考虑德与不德的问题,反而是最大的德。[11]

    外面大厅之中,短暂的哗然之后,台上女主事却是笑容满面:

    “甲字一号贵客,出价两万金铢,还有贵客要加价的吗?”

    声音不断回荡,三楼方才差一点就将这把玄芒洞金枪拿下的甲字十号雅间和其他竞争者,珠帘轻微摇动,牌子齐齐收回,没了动静。

    不说两万金铢的价格超出了他们的承受能力。

    腾氏作为天人氏族旁支,势力财力在这灵丘郡数一数二,除非逼不得已,谁也不愿意与其公然相争。

    足足十来个呼吸之后,全场一片寂静。

    眼见再无其他竞争者出声,女主事环顾一圈,一敲铜钟,扬声道:

    “恭喜甲字一号贵客,成功竞拍!”

    声音回荡间,只见何管家拨开珠帘,露出半张面孔,看向放弃竞价的几个雅间,澹然道:

    “我家老爷,多谢几位朋友相让,有机会可到府上一叙,共赏神兵。”

    正主甚至都未露面,寥寥几句话,一种高高在上,傲然睥睨的气势充斥所有人的心间。

    被截了胡的一方还未反应,大厅之间却响起阵阵喝彩之声,不少坐在散席间的普通参会者立刻远远恭维道:

    “恭喜腾老爷入手真兵,如虎添翼!”

    “真兵当配强者,恭喜腾老爷!”

    “不错,这把玄芒洞金枪落在腾氏手中,必然大方光彩!”

    看着大厅这么多人不顾面皮的恭维捧臭脚,陈铮也不由得啧啧感叹。

    因为没有接触,他对天人氏族的地位并没有直观概念,这些人的反应倒是让他窥一斑而知全豹。

    的确称得上是天龙人。

    关键是,腾氏只是一天人氏族的旁支,那么主家的势力和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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