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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五章 何以解忧,唯有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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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五十五章 何以解忧,唯有暴富! (第2/3页)

地方商税可能会高达四税一,三税一,甚至二税一!

    至于像甄家和糜家这样的大商人,他们能够得以发展壮大,其实暗中也是靠着贿赂官员、逃税避税等手段,才能够赚取到大量的利润。不过现在的糜家可不敢再干这些事情了。

    其二:在曹操治下各个郡县,专门开辟用以交易的坊市。

    这些坊市里的铺面由地方政府修建,专门用来租赁给商家做买卖;商铺只租不卖,随时可以流动到其他人手中,而且一个商家所能租到的铺面也有限制,这就避免了被某些大商家垄断的情况。官府则每月收取租金,并派专门的官吏前来管理。

    其实坊市制度在唐朝才开始兴起,因为人们购买商品都在东西两坊内进行,所以后来购买商品也就被称为买东西。

    其三:每个郡增设属官“商曹”一位,用来专门管理和监督本郡的商业,商曹的手下也就专门管理坊市和商业相关的一应事宜。

    东汉原本的制度里,每个太守下设有五个属官:郡丞,功曹,主***邮,督尉。

    这些属官中,郡丞便是郡守的副手,相当于后世的副市长。

    功曹则掌管一郡的人事,相当于后世的市人事局局长。

    主薄掌管全郡的文书典籍;督邮负责督察县乡,宣达政令兼司法;督尉则掌管一郡的兵马,有时候也负责平日里的治安。

    纵览这五个属官,可以看出,他们之中没有一个是与商业相关的。

    如今则多了一个商曹,扩充为了六个属官。而增设的这个商曹,便是用来专门监督和管理商业。

    上面三条改革,旨在将以原来商会运行的商业模式彻底铺开。

    随着商业的做大,商会俨然已经有了一种形成垄断的趋势。以前规模小的时候还没关系,现在商会规模庞大,触角遍布大汉每个地域,再任由这么发展下去恐怕会发展为尾大不掉之势。

    所以改革不仅是规范商业活动,其实也是对商会权利的一种拆分。

    任何事物,只要形成垄断便会滋生出各种问题。

    绝对的权利会带来绝对的腐败,因此不管在官还是在商,平衡、监督、革新,总是缺一不可。

    曹操治下经过这么多年的鼓励经商,人们普遍对商业和商人的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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