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426 人类的本能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426 人类的本能 (第2/3页)

什么?为什么凌祖武连杀人这种罪名都认下了,现如今忽而爽快的翻供?再加上之前的几个疑问,一时间,  数个“为什么”在他脑海里窜来窜去,混乱到差点打成绳结。

    这时候不得不感谢一下牛队的“表演”,不管主观意图如何,  客观上确实起到了拖延时间的作用。

    周南启动时间静止...哦对不起,他没这个金手指,  所以他只能强迫自己冷静。

    欲速则不达,  这道理大家都懂,关键时刻做得到的没几个,幸而周支队一向属于“没几个”队列。

    化繁为简,寻根溯源。

    电光火石间,  他忽然想通了一个极为浅显的道理:两利相权取其重,  两害相权取其轻。如果两边后果都很严重,大家通常都会选取其中后果较轻的一种,无他,趋利避害是人类的本能。

    那么问题来了,  如果连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故意杀人罪都算是“后果较轻”的那种,凌祖武一直意图掩盖隐瞒的另一件事情又会是什么?

    或者说换个问法,  一个人连死都不怕了,他还会怕什么?

    总归不会是法律,范围限定已经非常窄了。

    答案...呼之欲出。

    回想刚看过的档案资料,周南清楚记得,凌祖武未婚,但父母健在,祖辈老四个也齐全,同辈还有一姐一弟,都已成婚且育有子女。

    他怕的...也许是祸及家人?

    尽管据牛队讲,凌祖武自混社会后就长年累月不回家,看似亲情淡漠,但从其定期往家打钱这一举动来解读,他对家应该还是有着很强烈的归属感。

    而能对家产生威胁的...

    周南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毒”。

    不是地域偏见,客观来讲,南云因为地理位置原因,确实是此类犯罪通往内地辐射全国的交通枢纽要道。

    所以,案发当时,凌祖武会否是正在进行一桩“买卖”?数量不会小的那种。如果因他被捕交代而翻车,被警察顺藤摸了瓜,您说那些毒贩会不会打击报复?

    记得之前某新闻曾有过一篇采访报道,大致意思是说现在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