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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章,开科取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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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三十八章,开科取士 (第3/3页)

,自己这听着虽然比他少了两步,但五步蛇和七步成诗能比吗?

    很快地,就来到了最后的诗词歌赋上面了,这相当于那种最后的大题,前面不过是选择题、填空题、应用题之类的。

    “该抄哪个最好呢?”

    必须要抄一个惊天地、泣鬼神,惊艳所有人的诗词,这第一会元的名次,自己必须要拿到手。

    有了,辛弃疾的《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

    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在醉酒之中,挑亮油灯,端详宝剑,梦醒时,扎在一起连接的军营都吹响了号角。在军营里,分赏给部下大块烤熟的牛肉,各种乐器演奏着边塞雄壮的军歌。秋高气爽,战场上正在检阅军队。

    战马像的卢一样飞快的奔驰,利箭射出,弓弦像震雷一样惊响。本想完成君王恢复中原的统一大业,赢得生前死后的美名声。可惜现在满头白发已经丛生!

    此词虽无前人沙场征战之苦,却有沙场征战的热烈:

    词中通过创造雄奇的意境,有一种杀敌报国、恢复祖国山河、建立功名的壮怀,特别是“弓如霹雳”像雷鸣似的,色彩鲜明,写出战争骏马飞快,箭如霹雳,惊心动魄。

    古来大好男儿,谁还没有一个征战沙场的梦?

    此词前半部分让人不由得心底里升起一股豪迈热血之情,至于最后的两句,嗯,不提也罢,懂得都懂。

    一首词怎能能够?

    毕竟这么大的白卷,不给它填满,都对不起抄袭狗,不,是文抄公的名号。

    半夜三更天,送走丁廷岳之后,浮光并没有回去小憩一会儿,反而像变了一个人,隐入那阴影之中,朝着太学院的竹林小舍而去。

    丁二少的行程轨迹倒也简单:

    大部分时间不是在租住的庭院之中,就是去平康坊南曲的姽婳院,偶尔也会和黄巢等几个好友逛一逛这大好的长安城。

    故而,在这些地方,是没有什么问题的,那么只剩下最后一个地方——吴丹青居住的竹林小舍。

    丁郎肯定是在这里受的伤,吴氏爷孙两个并不修炼剑道,肯定另有其人,在这里即使找不到人,也肯定能找到蛛丝马迹。

    “锋者,利器也,代表着锐利劲猛、勇往直前之意;

    而月者,太阴也,与太阳星一般,一旦皓月当空,群星必将被遮盖住、黯淡无光,有凌云壮志之豪情、气吞山河之气魄!”

    灵独秀端详着眼前《乾坤剑绝》的八柄化虚为实,汇聚合一的利剑,依然达到了法宝、神兵的级别。

    此剑有两条金色的游龙彼此盘旋在宽厚的剑身之上,而在剑柄之处则是一神俊无比的口含龙珠的龙首。

    在那较为宽厚的剑身上,凝炼刻画着“锋月”两个大字,寒光耀目、形制华贵、剑气一出、宛若游龙……

    嗖——嗖——嗖——!

    只是随便挥舞几下,甩出数个剑花,就能听到那无比凌厉迅猛的破空之声。

    “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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