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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海的日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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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海的日记1 (第3/3页)

室之后,凶手就拿起柜台上的木匣朝黄鎏颖的后脑砸去。真是一个凶残的家伙。失去理智(说不定一开始凶手就冲这姐妹而来)接着冲到黄蓥玉的房间杀害了她,将她的尸体也搬到画室内。

    完成两次杀人之后没凶手没有对尸体做出其他处理,任由两具遗体躺在画室地上。走下楼梯来到客厅之后,凶手注意到茶几上已经打开包装的蛋糕,上前端详了一会,然后便摘走了上面装饰点缀的糖果。

    有什么理由让凶手做出这个让人无法理解的行为呢?通常行凶之后犯人会马上离开现场,不会逗留多久,而此次事件中排除其他人之后只有凶手才能摘掉糖果。如果用‘觉得糖果太好看忍不住想吃几颗’这种理由搪塞未免引人发笑。我觉得凶手摘糖果有必须要的理由,否则无法解释此举。

    最先想到的理由——凶手摸了上面的糖果留下指纹。根据先前的分析,凶手不可能在作案前接触到蛋糕。接下来在作案时接触过蛋糕,这更不合理,现场勘察告诉我们,凶案现场位于画室,若是蛋糕曾被端去画室被凶手接触到,那么只需抹去痕迹继续留在现场就可以了,为何要再放回茶几,于道理上说不通。

    那么就只有作案后接触到蛋糕这种可能。先不管为何会接触到蛋糕。凶手意识到留在上面的指纹会对其不利于是摘走糖果。此时有了两个选项——吞下去或者放进口袋。这两个选项选择哪个更有利于消灭证据无需多说——吞下去。对只要吃了糖果证据就会消失的无影无踪。

    那好现在糖果消失的理由和方法已经构建出来了,但是还需解释先前的假设——手碰到蛋糕上层留下指纹所以摘取了糖果。但是这样真的合理吗?凶手触碰蛋糕时间只有作案后,此时应该非常谨慎地把现场遗留下来的痕迹消除,再一不小心在蛋糕上留下指纹是非常不合理的。再者,上层被摘走的糖果分布在蛋糕顶层四周,并非集中在某一处,试想一下凶手手指一个个捏过糖果,突然觉得不妙,于是将碰过的糖果摘走吃下去。这不符合凶手谨慎的性格。所以——案发后接触到蛋糕,抹去痕迹这种说法也被排除了。

    我需要调转思路,从另一个思路考虑凶手的动机。作案后,凶手捧着那幅画,从二楼走楼梯下来,来到客厅后,没有立即走。看到之前他没有接触过的蛋糕,凶手产生一个想法,想要带走或者吃掉蛋糕上的糖果。那天去蛋糕店看到那个蛋糕原型的样式,点缀在上面的糖果有很多颗,与现场的蛋糕对比,凶手摘走了一半的数量。这要是都吃了下去,如果凶手正好患有糖尿病非得给自己制造出大麻烦不可。那就是没有吃掉装起来带走了?

    不,还有第三种解释,刚刚开玩笑说凶手全吃下去非得腻死不可,有糖尿病的人更不可这么做。但是反过来想想呢?凶手是一个患有和糖尿病相反的病——低血糖呢?这么思考的话就能解释凶手摘走糖果的原因了。

    凶手杀死两个女孩之后,体力剧烈消耗,此时刚刚低血糖发作,四肢乏力、头晕、心慌,甚至直接坐在地上。这时候眼睛瞄到茶几上的蛋糕,上面糖果刚好可以被当做补充糖分的来源。于是凶手走到客厅,摘取了糖果并服下,以缓解低血糖引发的病症。一般而言轻度低血糖进食糖果、面包、饼干等即可缓解,重度低血糖陷入昏迷的患者则需要50%葡萄糖40~60ml静脉注射。

    当时进入房子后我们并没有看见晕倒在地上的第三人,如果那个人非要在行凶后摘走事先不可能接触的糖果,带走或服用,那么这个猜想——体力消耗导致触发低血糖而后需要补充糖分,这个猜想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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