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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群雄割据 第二十节 败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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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群雄割据 第二十节 败退 (第2/3页)

    “怎么?曹公以为我回不到青州吗?”

    “那里,依玄德之勇,再加上手下这几员大将和兵士,到哪里都能创一番基业。只是,玄德公怎会想与没有尺寸之地得我,订立通商互市协议呢?”

    刘备站起身来,意气风发地说:“联军诸子,皆是猪狗,岂是成大事者?遍观天下英豪,如曹公者寥寥。我认为,曹公早晚必能脱颖而出。

    曹公欲腾飞万里,难道不希望获得最好的兵甲战具吗?而这些,我有。刘某与曹公并肩奋战多日,此趟若能与曹公订立协议,也不枉在此战斗一场。

    曹公,通商互市协议签订以后,你我二人领地可相互减免关税,路桥税以及其他过往捐税,以货物落地为纳税依据,也就是说,一旦商人们卖出货物,在何地卖出的,就依据何地税率,一次性缴纳落地税,如何?”

    曹操仔细计算,怎么算自己都不吃亏——青州货物品种繁多,天下商户半数在青州出云,许多青州商人四出贩货经商。一旦签订这一协议,自己征收青州商户所纳的落地税,比自己属下人到青州经商,所缴纳给青州的税还多——好大的便宜。

    同时,青州许多商品属于专控范围,禁止对外出售。若协议签订,获得刘备的支持,对自己放开这些物资的管制,那么,光是收取青州商人的落地税,也够自己装备一支军队了。

    “也许,也许刘备给自己这么大的好处,想以此拉拢自己,让自己卖力为他和袁本初斡旋?”曹操打定主意,爽快地点头,称:“也好,玄德公加惠与我,我就狂妄点,与玄德公签订这一协议。”

    刘备点头答应:“时间紧迫。我准备马上走,等我叫来军中大牧师,让神灵作公正人,你我先简单签订个协议,等曹公有了具体的领地,我们在详细订约。

    嗯,我看协议可分为三条:第一:双方开放道路交通进行互市,对持有通行凭证的商人不得征收杂税,不得留难。第二:单一征税,在对方领地里纳过税的商人,持纳税凭证,另一方不得重复征税。第三:商人之间出现交易纠纷,以当地判决为主……

    对了,曹公,你打算用何种律法处理交易纠纷?我认为,我们最好使用一个统一的律法统一的标准……你现在没想到呀……嗯,青州推行《契约法》、《公平交易法》多年,对处理交易纠纷很有心得,不如,我们统一使用《契约法》、《公平交易法》……

    唔,你同意了,太好了!那我就写入《通商互市协议》,第三条,商人之间出现交易纠纷,以当地判决为主,适用法律统一选用《契约法》、《公平交易法》。

    好了,曹公,签字吧。让神灵作为公正,若有违反协议,神必罚之,此所谓‘神之约’”。

    当时,曹操抱着反正现在没有尺寸之地,占了这么大的便宜,对自己也没什么损失的态度,在刘备连哄带骗的情况下,签订了这“神之约”。此后若干年,曹操平生最后悔的就是:在虎牢关,被刘备临走时狠狠骗了一次……

    协议签完,刘备歪着头,思考了片刻,毅然下令:“全军,整顿兵甲,立即出关,带不走的东西全部留给孟德兄。”

    曹操略略谦让道:“玄德公,太客气了,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刘备来不及给曹操解释,直接了当地说:“孙坚特使韩当与董卓特使韩融我未及接待,军士们,快点把他们找来,曹公,我把这两人带走了。”

    曹操放心不下,好意劝解道:“韩融,当世大儒,杀之不详,玄德公,请不要冒犯。”

    刘备冷冷地嘲讽道:“当世大儒,投贼的当世大儒又不是只有他一个。曹公放心,我只是想救他一命而已。如今袁本初正在火头上,而联军气势正盛,这些人还来宣慰,恐怕死无葬身之地也。我到了关外,立即放归韩融,也算是救他一命。”

    一挥手,刘备显出少有地慌乱,头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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