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第2/3页)
道斯诺贝尔为什么会把空包弹带身上。
让人意外的事太多,罗斯家伙居然是叛徒!想着白天我被他用枪指着,要不是当时离部队近,听得枪声,那时候他说不准会给我来一枪。
斯诺贝尔担心内鬼会对“比目鱼”行凶,于是我整夜蹲草丛,挂着夜视仪盯着扬和罗斯,但事实上我根本没当回事,我自认为这种事不可能发生。
能当卧底的,绝对不傻。我看看死透的罗斯,真搞不明白,尼塞猪大脑是什么结构,选这种人当卧底?一个字形容就是蠢,两个愚蠢,三个字……形容到第八个字的时候我卡往了,不是找不到词组合,而是顿悟了,到低是鬼蠢?还是我蠢?
乍一看,有两人自认“比目鱼”,两鱼之间必出一鬼,鬼只要杀了鱼,就再没人知道任务的目的。罗斯先说自己是“比目鱼”,用自己来钓鱼,逼出真“比目鱼”,在企图杀了他。
但这事经不起推敲:罗斯根本没有必要冒这个。他不用在晚上袭击扬,只需要静观其变,什么都不干,和杨耗下去,让任务没法继续,时间超过三天,任务失败了,成了过家家。?所以我认为鬼不会在今晚杀“比目鱼”。
任务的目的就是护送“比目鱼”冒出来两个,可至少在没分辨真假之前,这两人绝不会有闪失。
斯诺贝尔能想到这点,于是让我暗哨,罗斯一定也知道会有暗哨,这是一个从一开始就注定失败的行凶。先不说三十人能不能真的护住“比目鱼”的安全,但最起码,保证“比目鱼”不被罗斯一个人杀掉是绰绰有余的。
罗斯明知道自己杀不了杨,可这种傻事他仍然干了,而且还干的如此失败,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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