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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五章 陪审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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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七十五章 陪审团制度! (第2/3页)

    当晚十二点。

    阿姆斯市。

    秦牧下了飞机,踏足了这片国外的土地。

    看着四周的建筑设施。

    给他的第一感觉……

    就是普通、一般。

    大是挺大,但完全比不上国内的机场。

    随后。

    他拿出了张清源给的地址,打了个出租车。

    朝着张清源等人居住的旅馆而去。

    “嘿,哥们,看你穿的还行,咋还要去这种贫民区?”

    一路上。

    出租车司机打量着他,用本地语言试图交流。

    秦牧闻言。

    愣了一下。

    来之前。

    为了避免交流障碍,他特地学习了一下这里的语言。

    虽然不太熟悉,但勉强能听懂这个司机的话。

    敢情……

    老张他们居住的地方,竟然是贫民区?

    “果然,便宜没好货,都几千万的身家了,居然敢报这种一千块钱的团。”

    他嘴角抽了抽,对老张十分无语。

    上个桉子的诉讼赔偿陆续下来了。

    张清源现在……

    完全不缺钱。

    或许是心态还没转变过来,居然选择了这种廉价团!

    要知道。

    现在在国内玩几天,跟团都要近一千了。

    去国外可想而知!

    之所以这么便宜,是因为羊毛出在羊身上。

    住的地方……

    更不可能给张清源他们提供什么高档宾馆,五星酒店之类的。

    四十分钟后。

    出租车到达了目的地,他也顺利看到了张清源和冯翠花。

    在两人的身后。

    还跟着一大群鬓发斑白,六七十岁的老人。

    他们都将目光凝聚在自己身上,满是好奇。

    “小秦,你总算来了。”

    张清源见到自己,连忙迎了上来。

    神情有些激动。

    给身后的那群老人们介绍道:“我给你们介绍下,这个是小秦,也是秦牧,在国内名气很大的。”

    众人闻言。

    将信将疑的打量着秦牧。

    并不是很相信张清源的话。

    “好了,先跟我把事情详细说一遍吧。”

    秦牧轻笑了一声,跟着张清源走进了这家廉价旅馆。

    旅馆的外观,破破烂烂的。

    四周还散发着一些难闻的气味。

    但对这些报了旅游团的老人而言……

    似乎已经习惯了。

    一行人走进旅馆。

    挤在了张清源和冯翠花两人的房间里。

    张清源便唉声叹气的说了起来:“还不是前两天的事闹的,他们一直在催我给钱,说要是不给的话,我估计就没办法走了,还可能老死在异国他乡。”

    话音刚落。

    其余老人听到张清源的话,面色都有些难看。

    这话……

    也刺痛到了他们。

    都六七十岁了。

    他们身上都有乡土情结,讲究个落叶归根。

    虽然的确没几年好活了,但怎么着也不能死在外头。

    他们这次来,就是旅游的。

    无论如何。

    也不能被拘留在外头。

    因此。

    他们都选择了忍气吞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给了钱了。

    “他们吓唬你的,没这么严重。”

    秦牧听后,随口安慰道:“在未经法院审理和宣判之前,这个事情就是个普通民事纠纷,谈不上刑事责任,更别说拘留了。”

    “就算法院审判败诉了,到时候也是赔偿即可,不会坐牢的。”

    这里的法律虽然是依照判例法,但还是存在兼容并包的成文法条文。

    某些要判处刑罚的行为……

    都在法律上详细写着。

    法无禁止,即可为。

    他们的行为,并没有严重到坐牢的地步。

    而经过了秦牧这么一说,众人这才松了口气。

    同时也有些后悔。

    他们的钱……

    已经给了,现在想要也要不回来了。

    “这两天,我们团因为这个事情,都耽搁在了这里,没去旅游。”

    张清源看着秦牧,又忍不住说道:“好多人都打算回家了,可许立明他们根本不给我们定机票,说是旅游的时间还没结束。”

    “可我们真要等着旅游时间结束,指不定被他们宰多少钱……”

    他们报的这个旅游团,原定时间是十天!

    现在才过去五六天。

    但经过了这么多的事情,所有人都没了旅游的心思。

    甚至都打算自己买机票回国。

    对后续的旅游……

    大家都没了兴趣。

    “对了,秦……秦律师,请问,对方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吗?我记得国外法律也有诈骗罪的。”

    突然间。

    老人之中,有个年轻人站了出来。

    向秦牧请教了一句。

    他是其中为数不多的年轻人,是专门陪着父亲一起过来的。

    “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还不构成。”

    秦牧想了想,如实说道。

    随后将这边法律的情节讲解了一遍。

    他刚才看了老张手上的捐款协议。

    协议有两份,许立明他们那边一份,老张这边一份。

    上面的协议……

    说是某基金募集的,要捐助给偏远地区的孩子。

    原则上。

    签字了就代表自愿,不得反悔。

    在法律条文上,这篇协议做到了滴水不漏。

    想要构成诈骗罪的话……

    还需要充足的证据,证明他们将这笔钱给挪为私用了。

    如此。

    才满足“非法”这个客观条件。

    然而……

    按照这边的法系,法院对于民事桉件的审理极为佛系。

    庭审前。

    法院是不会了解桉件的相关情况的。

    一切都看在法庭上的现场发挥。

    至于证据……

    法院更是不会操心,各自举证,证明不了就败诉。

    法院不会提供任何支持。

    他们……

    根本搜集不到对方挪用这笔捐款资金的证据。

    从这个方面走,是完全行不通的。

    “这些杀千刀的,没想到想的这么深,这明显是个局啊。”

    “唉,玩了那么多年鹰,临老临老,却被鹰啄了眼。”

    “现在的骗局,也太先进了吧?以后谁还敢和别人打交道?人与人之间的信任都没了。”

    “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说实话,在这个地方,我一点安全感都没有。”

    “……”

    旁边。

    旅游团的众人愁眉苦脸。

    垂头丧气。

    一副生无可恋的表情。

    这个时候的他们……

    无比怀念家乡。

    至少在老家的安全感十足,就算出了事也不怕。

    而在这里。

    他们昨天就亲眼目睹了一场持枪抢劫事件。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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