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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白莲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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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章 白莲花啊 (第2/3页)

下来的财富都可以过上自己想过的潇洒生活。

    不过叶筝说的也没错啊。不读书是无所谓,可是稍微有点底蕴的人家都不会允许自己的后辈子弟不学无术。

    所以但凡肯老实到学校来念书的,就算不是顶尖,至少也得让家里的父母长辈看到他在认真念。

    要是家里环境简单的那还好说,稍稍复杂一点的,你不努力,随时都有可能被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弟弟妹妹”抢了风头。

    竞争不可谓不激烈。

    就见她眉头一挑,继续说道:“可是喜欢一个人不敢告白,这就是怂。如果她不喜欢你还吊着你,这样的女孩儿有什么值得你喜欢的。”

    “你堂堂秦家的少爷做个备胎你觉得很光荣吗?”

    “哈哈哈哈哈哈!”

    同学们再次哄堂大笑,“叶筝,我以前就觉得你情商低,没想到你不是情商低,你是吊炸天啊!哈哈哈哈!”有个好事的男生凑了过来对叶筝说道。

    “那是必须的!”叶筝抬了抬下巴,一脸的得意,竟然半点都不引以为耻。那个男生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这样的叶筝还真是耀眼啊。

    “叶筝,外面有人找你。”就在这个时候,不知道有谁喊了一声,叶筝向门外望去就看到了一个挺拔身影,目光闪了闪,记忆里这个人的名字以及信息一下子就出来了。

    就听周莹莹冷哼了一声,“哼,还说我,你自己还不是一样,你不是不喜欢沈嘉昱吗?可你还不是吊着他?”

    “谁说我不喜欢沈嘉昱?”

    叶筝回眸看了周莹莹一眼,起身向门外走去。周莹莹一脸的不敢置信,又十分不甘心。

    她之所以看叶筝百般不顺眼,还不是因为沈嘉昱。

    沈嘉昱是诺斯丁的神话,他长得好,家世好,有才华,成绩好,简直就是所有女孩儿的梦中情人,可是沈嘉昱这人看似温和,对什么人都笑得十分温柔。

    但是对叶筝却格外不同。周莹莹喜欢的人就是沈嘉昱。所以看叶筝自然就不顺眼了。

    只可惜,叶筝从来都不接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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