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二百一十七章 苏禄橡胶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第二百一十七章 苏禄橡胶 (第2/3页)

计动谋略,这些苏禄人真的还要修炼几百年。

    陆琪他们把市场上的行情摸透之后,也把这些苏路上人和阿拉伯商人还有其他各地商人们的胃口给吊起来了。陆琪他们带来的瓷器、丝绸等商品实在是太诱人了。这些样品让这些人都是爱不释手。每天他们都会围在陆琪他们居住的客店里,等着陆琪他们开始出售商品,生怕一离开的时候错过机会。

    陆琪也装作不愿得罪任何朋友的样子,说搞一个拍卖会吧,价高者得。当然陆琪知道这样才真的能使利益最大化。

    在客店餐厅里,陆琪他们是一件件的开始拍卖带来的货物。这些商人互相竞价的时候互不相让,把价格抬得很高。同来的翻译在陆琪耳边说:“他们把这些东西运到阿拉伯去还可以卖得更高,别担心。”

    结果拍卖完了,陆琪他们得到一百多万两银子。陆琪他们的智慧很快的就在苏禄群岛之间传开了,很多有身份的苏禄人都以能请到陆琪他们到家里来做客感到荣幸。通过他们陆琪也了解到苏禄和中国从元朝就有贸易往来,东王的亲人还有留在德州的。

    处理货物的同时,陆琪他们没忘了他们最重要的使命,寻找橡胶树。这件事根本没费啥事儿就做到了。当地人讲这种树不是当地自有的,是佛郎机人带来的,但是非常适合在这里生长,仅仅几十年山上长满了这种树。就在陆琪他们考虑采集橡胶的时候,陆琪他们的事也传到了东王那里,东王亲自召见了陆琪。陆琪觉得现在是个机会,应该向东王请求买下一片林场,这样可以长期的发展下去。

    苏禄菲律宾苏禄群岛上的是一个信奉***教的酋长国,政治体制为政教合一的素丹制,掌握苏禄国的国家主要权利的是三家王侯,分别为东王、西王和峒王,其中以东王权利最大。他们一直奉大明朝为上邦,经常地向朝廷进贡。

    东王听说了来一群智慧超人的上帮商人,他们还在路上起轻易地就打死了二十几名海盗,这让东王很动心。因为苏禄一直在和占领吕宋的弗朗机(西班牙人)人打仗,他们听到来人有如此厉害的武器,十分的震惊。这也是他要见陆琪他们的原因之一。

    陆琪和范松二人来到金碧辉煌的东王府,还是有点紧张,以前他们都没经过这样的场面。但是二人互相看了一眼,都挺起胸膛,心想那么些风雨都闯过来了,没啥可拍的。

    东王已经知道来的这群商人都很年轻,但是见到陆琪和范松真的是二十岁左右时,还是惊诧不已。小小年纪的他们竟然有如此的胆略,真是了不起。东王十分的喜欢陆琪和范松二位,赐座后,东王说:“大明朝是我们的上邦,我们的先人还埋葬在山东德州,那里还有我们的亲人在守墓。听到你们的到来,本王十分的高兴。你们的智慧和勇敢,很有上邦风范,也为苏禄的年轻人树立了榜样。”

    这些话,通过翻译说完,陆琪也客气说:“感谢东王夸奖,我们在大明朝的时候就知道我们两国交往很久,我们早就知道苏禄是个十分迷人的地方,这次到了这里觉得这里果然十分的美丽,我们很喜欢这里。”

    东王说:“想必你们也听说了,我们一直在和弗朗机人打仗。我知道你们十分的英勇,我想请您帮助训练我的军队不知道可不可以?还有能不能帮助我们买到你们手里那种火器?”

    陆琪和范松对望了一下,范松说:“训练军队不是我们的强项,但是我可以为东王训练一下你卫队。至于火枪,我们要回到大明才能回答您。”

    东王听范松说可以帮着训练自己的卫队,十分的高兴,说:“好啊,一会儿你就可以见见我的卫队。你们在苏禄还有什么什么事情需要本王帮忙的尽管说。”

    陆琪说:“东王,我们来到苏禄后,很喜欢这里,我们可不可以买下一处地方,建一个自己的庄园,以便我们长期的在这里发展,也方便我们同大明的往来。”

    东王听到这么优秀的人要长期在这里发展,当然十分的高兴,欣然同意。

    范松从小就跟着父亲学文习武,后来又跟着李菁练武,李菁也是将自己的所有东西都交给了范松。对于自己的功夫,范松还是很有信心的。

    跟着东王来都王府的后院,王爷叫来了自己卫队的几个人,对他们说:“这位上邦来的范松勇士,要来教大家习武,你们又不服气的吗?”

    能到东王卫队来的人都是百里挑一的高手,每个人对自己都很自信。他们看到范松年纪不大,个子也不高大,心里都有些不服。

    其中有一个出来要和范松请教一下,话虽然很客气,但是范松知道人家就是挑战了。旁边的东王其实也是想见识一下范松到底有啥本领,来了就要给他培训卫队。

    出来的这个人,脱掉上衣露出一声疙瘩肉,站个丁部双手端在胸前等着范松,范松也不敢太大意,也摆个架子和他面对着。一时间,二人都没有动作,可是两人之间开始凝聚着一股杀气。

    突然范松对面的对手,发动进攻过了。一拳迎面打来,范松上身一个晃闪,让过这一拳,脚下步子轻移,人已经转到他的身后,等他再次转过来,范松已经又一次到了他身后。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