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宪法(二)(求订阅!) (第2/3页)
、调动军队、宣战和征收税赋的权力。虽然看起来权力较重,但是内阁的一部分权力必须在内阁会议上得到大部分成员支持才可以,并且还要经过君主允许。
不过调动军队这项权利对于内阁来说没啥作用,因为在战争时期军队全权交给国防部指挥,除了弗兰卡之外,内阁其他人只有知情权,没有指挥权。
并且国防部是内阁最特殊的部门,首相也无权调换国防部的官员,只有大公才有权力罢免和调换。
和平时期特殊行动也是弗兰卡命令的,内阁基本不会由调动军队的机会。
不过内阁作为弗利兰政府的核心小圈,自然有着自己特殊的权力。
由大公或者首相召开的内阁会议就是可以决定国家大事的机构,特别是由大公召开的内阁会议,基本可以决定弗利兰的任何事情。
就像这次的修改宪法,就是内阁会议投票决定的。
随后就是组成弗利兰政府的各部门,各部门各自负责着自己权力内的事情,大事情由部长提交到内阁进行处理,如果事情比较重大,则召开内阁议会处理。
内阁负责给各部门派发任务和指标,各部门只要完成任务,就算是完成工作。
接下来就是弗利兰两个议院,上议院和下议院了。
上议院由内阁成员和各城市市长组成,是弗利兰核心机构,具有选举首相、提议官员、提议法律、审查官员的权力。
上议院议员没有任期,只要在官职任期内,就是上议院议员,丢掉官位则自动失去上议院议员身份。
也就是说只要是内阁官员或者各城市市长,就是上议院议员,失去官职就自动失去了上议院议员的身份。
上议院也算是一个市长晋升的渠道,如果在上议院表现良好,在市长任期结束后未必没有机会获得内阁或者上议院提名,得到进入内阁的机会。
城市市长毕竟只是地方官职,内阁才是所有政客最想要进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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