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二)离魂 (第2/3页)
垂眸道:“我若是普通凡人,死了之后,定然也不肯喝下这孟婆汤去投胎的。”
玹华拍拍她,柔声道:“怪我不好,说的这故事让我们阿沅也多愁善感了呢。我们是仙人,想这些作甚?来,吃菜!”
他看了看窗外的人们,对阿沫道:“这些人,也并非不愿去投胎,他们只是在等人,等人到齐了再一起去。”
阿沫好奇道:“等人?等什么人?”
玹华道:“父母妻子,亲人朋友,如果前世情深意长的,总希望来世能再续前缘,那便要算准投胎的时辰,不能差得太远。”
阿沫恍然大悟,道:“哦,对对!青澜哥哥,你还记不记得?有次我和你捡到过一个大瓷缸子,缸子上就刻了这么一首诗,有句话叫做‘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青澜被她一提,也想起来在两人的捡漏之旅中是有过这么一桩,道:“嗯,我没记错的话,那意思是说,两个相爱的人,无奈年龄差得太大,一个到了婚嫁之时,另一个才刚出生,等到好不容易一个长大了,另一个却快死了。我后来拿回去给你姐姐看,还害她哭了一场。”
“是啊,我们是仙界之人,莫说差个几百、几千岁,就是差个几万岁,也无甚大碍。但凡人就不同了,相差数十岁,或许就是生离死别。”玹华笑笑,道:“所以说,投胎是个技术活。时辰、地域、家境都要把握好,否则便一世遭殃。”
妙沅噗嗤一声,接着他的话,轻笑道:“如此说来,那司来世命格的阎君,岂不是格外吃香,要被人供起来了?”
玹华一本正经,点头道:“阿沅真是一语中的!谁不想来世要个好出身?帝王将相,富贵荣华?”他指着窗外,道:“你们自己看,这条黄泉路上,有一半的店面便是他的,可说是十大阎君中首富。”
青澜道:“可天庭的司命呢,不也是掌凡人命运的么?到底听谁的?”
阿沫也同样好奇,这个问题,她始终没弄清楚过。
玹华道:“天庭司命,司的是命,而地府阎君,掌的是运。一个人的命格是定死的,比如什么时候生,什么时候死,有些重大的,比如曾建宏图霸业的,又或者造倾国之乱的,也会被司命写进命相之册。
但大多数凡人,还是如沧海一粟般,终其一生都碌碌无为。这些小人物,天庭的司命是不屑掌管的,不过框一个大概的寿命运辰罢了,具体的都有阎君掌握。”
阿沫点头,“明白了。比如名簿上写,‘命中多金’,那这简简单单的四个字便可以有多种演绎法,可以让他安安稳稳接手祖上的产业,也可以当个强盗靠抢来的金银,更可以是个乞丐,某天从地下突然挖出一桶金子!是不是这样理解?”
玹华道:“不错,这平平凡凡的一世,不过匆匆五、六十年,在我们看来不过白驹过隙,但于凡人来讲,却极为要紧。所以,如果能求到一个好的命格,或富贵腾达,或长相厮守,还是很让人眼红的,所以不惜一切,也要为来世打点一下。”
阿沫凄然一笑,自己现在确然变得十分敏感,听什么,看什么都能心生感触。
玹华这一句“五、六十年”又戳中了她的心里,如今璟华命已在顷刻,如果真的能像凡人那般,逃到红尘俗世中与自己厮守,哪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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