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大章)大汉警事 (第2/3页)
的消息下,反而长安城的人更应该关心的一个消息被盖住了。
霍海迎娶第二位夫人了。
对外,那是公主翁主,在霍府内部,以大夫人二夫人区分。
这一天依旧是邀请了满堂宾客。
蒋不疑邀请老师割兔再去蹭饭。
太子怎么会蹭这顿饭?
“这,我……我多大年纪了,哪还有跑去偷偷蹭饭吃的。”
蒋不疑:“啊?我这个月还有三次席,本来说都带上老师的,现在只有算了。”
刘据:“带带我,带带我!”
……
不夜县。
地处东莱郡。
目前属于淄川国。
淄川是整个大汉,县最多的属国,是以前从胶东分出来的。
这一块的归属,多有不同划分。
目前的淄川王叫做刘建。
不是刘细君她爹那个刘建,大汉宗室重名严重,目前还活着的刘建都不下十个,封王的都还有俩。
毕竟建是个好字,有属地的,谁不想建设的好一些?
所以父母都是予以众望。
不夜县这个地方有传说,传说这里夜间会出现一个太阳。
夜间出太阳当然是扯淡,毕竟出了太阳那叫白天。
研究院对于这个说法,有三种解释。
第一就是这里属于大汉极东,是大汉最东边的地方,春秋战国时代的人发现整个大地还是夜晚的同一时间,不夜县就已经天亮了,所以汉初设立了不夜县。
第二种解释是可能是看到极光或者月影等一类的天文现象。
第三,这个夜间的日,可能指的是其他东西,不是实指。
不夜县并不是真的不夜,但有些人真的在半夜活动。
一具尸体直接从山崖被推了下去。
做这一切的人可能是喝了酒,并没有发现,尸体没有从崖上坠落入海。
而是落在了一块石头上后,往下滑的时候被挂住了。
白天,渔民经过这里,惊讶的发现一个崖边一棵小树上挂了个人。
于是从崖下能走的路去救人。
最终发现,那是个死人。
但是死的很新鲜,而且有人认识。
于是,事情上报到了不夜县。
这尸体明显不是摔死的,而是被人捅杀,放光了血,然后才脱掉了衣服,抛尸崖下的,要是没脱掉衣服,那裤腰带不一定能挂得住树枝。
明显的凶杀案当然要查,小吏马上就去走访。
走访之后,小吏听说一个传闻,说这个叫做峰的死者,在死之前和一个本地小有权势的人发生过争执。
旁人并没有听清楚争论了什么。
只是听说那个小有权势的名叫浪来的人,给他说过‘得寸进尺’‘给你脸了’。
小吏立刻意识到,峰肯定是有这个浪来的把柄,多次敲诈过,然后被下了杀手。
查过很多案子的他,立刻开始追查,果然,这个峰,也是个泼皮,平时就喜欢赌博,还耍赖,有时候小奸小猾的。
这算是被黑吃黑了。
很明显,就是浪来下的手。
要知道杀人案是很难查的出真凶的,每年死的人只有三分之一能找到尸体,其中又有三分之一有线索可查,再有三分之一被查出来。
死一百个,了不起能破三四个案子。
如果能破,那可有好处。
小吏现在已经有了方向,只要拿到那件被脱掉的衣服,就能证明杀人犯是浪来。
衣服,在哪儿呢?
他为什么要脱他的衣服?
其实并不复杂,很快小吏就想到了。
浪来杀人后,刀脏了,手脏了,顺手脱了衣服擦拭刀和手。
只要找到清晰血液的地方,就是第一案发现场。
而衣服,应该还没被毁了。
因为浪来处理尸体很从容,应该是隔了很久才去处理的。
否则峰不会血放干了但崖下无血。
渔民要是看到有血知道是个死人,根本就不会去救。
这么长时间后处理尸体,最好的办法是把衣服穿回去,一起丢了。
如果不这样,塞一起丢了也一样。
为什么不一起?一个杀人后马上清洗血迹的人在想什么?如果是在后世,那叫毁尸灭迹,在大汉,这叫爱干净。
杀人太常见了,什么毁尸灭迹?听都没听说过。
所以,爱干净的浪来,为什么不把用衣服垫着尸体扛尸体去丢,而是扛了个光膀子的尸体去丢?
答案已经呼之欲出。
浪来把衣服留下来使用了,而不留裤子是因为没有内裤只有一条单裤子,裤子太脏了,没有用的价值。
顺着这个思路。
小吏很快就发现了那件衣服。
依旧有血,现在就在浪来的家挂着,补了一个补丁,衣服上依稀还看得见一点血迹。
这血衣只要到手,百分之一万能在认识峰的人中找到人证证明这是峰的衣服。
只要衣服到手,这案子就破了!
结果,滑稽的是。
小吏去拿血衣,直接被打了出来,挡住。
小吏拔刀要取衣服。
结果来了几个人,把浪来家里护住。
最终,一个名叫赵江的本地豪族登场了。
赵江直言小吏算什么东西,赶紧滚。
这个赵江,是在淄川王府有关系的,本地的人都怕他。
有他护着,谁也别想动浪来。
甚至,浪来直接拿出了血衣:“你是不是以为这是什么罪证?我今天就把衣服放在这儿,你看谁敢认。”
还真就是,没人敢认。
小吏拿走了衣服,跑去问,没一个人敢说那是峰的衣服。
小吏看他们的眼神就知道,他们在说假话。
眼看马上能破的案子白忙活了,小吏气炸。
同事安慰:“得过且过吧,现在说要搞什么警察,以后和衙门分开,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搞不好得失业咯!”
时间流转,一个多月后,警局建立了起来。
进去没有一次性招满人。
而是新建立的警局来了一个人领头,又从县府调了一个县丞过去。
这样一来,县府在警局里就有了人。
然后,五个县里面的有头有脸的家族的年轻人,顺利进入了警局。
再然后,又是周围各乡十五个豪族青年加入了警局。
目前警局还要招募人,但是上面还要指派人下来,所以这二十个招满,就停下了。
发下来的工作指导文件,告诉了他们要做什么。
但是他们也不会查案啊。
于是,县衙的三个小吏,又被召入其中。
这二十几个人开始了工作。
这群人各个都是本地豪族,虽然上面指派的人还没来,他们战斗力不高,但这群人在这儿,可没人敢惹。
他们按照文件上的命令去管理整个县城,甚至往各乡活动,听到的人只有照做。
这天,一个公子哥感叹:“这些活儿有什么意思,文件上都说了严查大案要案,咱们这儿也没人搞出什么来,天天都去寻街去了,天气都快暖和起来了,人却闲出个鸟来了。”
小吏心念一动:“我在调查一个杀人案,已经查的差不多了。”
“但是有人挡路,没法抓人。”
公子哥一听,兴致满满:“反了天了!看到没有,我,警察,罪恶克星!还不能抓人了?”
“哥几个走!”
当天,浪来就被逮了回来。
等赵江赶过去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浪来被抓回来后,立刻就交代了。
这事情交代完之后,满场目瞪口呆。
很快,赵江跑来警局要人,还说他要人,县令都不敢不放。
警局的大队长就一句话:“县令?别说你,就算是淄川王来了,都给我滚!”
“告诉你,浪来交代的事情最好是假的,如果是真的,别说你,就算是背后是淄川王,那也得送去长安枪毙。”
大队长是什么身份?是霍海指派的人,霍海指派的人是最先下来的。
他们只有一个任务,要体现这个体系的价值。
赵江已经横惯了,当即指着他鼻子:“给你脸……”
大队长抽刀就砍,直接剁掉了赵江的右手。
赵江惨叫,大队长才开口:“通知医馆的人来给他缝针,别流血流死了。”
医馆的人来都傻了,他们哪儿缝过这个?
虽然也是新学医生毕业,但没有这种经验啊。
大队长还教他:“镊子夹住血管,使劲往外抽,然后打个结,也就不流血了。”
他是军人出身,见得都是军中急救术,哪管这些东西。
赵江还敢指自己,找死。
自己代表的是朝廷威严是大汉威仪,动,则死。
除了上级谁指自己,砍死谁。
要不是留着他查案,岂止是砍手。
大司农交代了,乱世用重典,现在违法犯罪太多了,必须严打,到底放上抓一批杀一批拉拢一批,狠狠打击地方势力气焰,不愿意给警局效力的,统统打散,蚯蚓都要竖着批。
这个赵江,就是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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