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蝙蝠侠没有对生命的敬畏 (第2/3页)
此时,那层黑云被一圈小小的来自人间的光芒照亮,显出一个被所有哥谭人熟悉的图案来。
那是一个符号化的蝙蝠图案。
从几年前蝙蝠侠出现在哥谭开始,他就在以暴力的方式守护哥谭,一开始,他是孤单的,但没过多久,他就收获了自己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盟友,也就是此时站在罗兰身边,和他一样抬头望着天空的戈登先生。
自两人结为同盟的那天起,这盏蝙蝠灯就成为了很多哥谭市死硬犯罪分子的终极噩梦。
有的人犯罪手法高超,有的人行事手段狠毒,有的人家中有钱有势……他们可以通过一些方式从戈登这边,从他代表的法律这边逃走、脱身,在警署门口大撒钞票,无情的嘲讽戈登等人,但是!
蝙蝠侠不是戈登。
他满口都是法律,动辄就要把谁谁谁交给法律去处置,可他自己做的事,没有一样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
死硬份子?
那就要看阁下的骨头是不是真的比嘴还要硬了。
手段狠毒?
崇尚不杀主义的百特曼先生平均一年打断七百根骨头、拔下九十几颗牙齿、为医院送去二百名瘫痪的病人,以一己之力让哥谭市的骨科治疗水平实现遥遥领先。
有钱有势?
噗哈哈哈哈嗝。
百特曼不想跟你说话,并向你扔来一台造价数百万的蝙蝠车。
所以,戈登在许多时候不认同蝙蝠侠的做法,两人之间偶有争执的情况也出现过,但是只要蝙蝠侠接管了某一事件,戈登就会立刻闭嘴,成为他的好帮手,两人在这件事上的默契与对彼此的信任程度,坚不可摧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
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是完美的互为法律表里的合作伙伴。
能用法律解决的问题,戈登,上!
法律解决不了的,百特曼,咬他!
而今夜,蝙蝠灯再次亮起,一明一暗守护哥谭的两位英雄,因为一个拎着鱼砍人的疯子,再次会面。
……
等待的时间并不算长久,罗兰有时候都怀疑,是不是老蝙蝠整夜整夜的不睡觉,定了八百个闹钟隔五分钟就响一次提醒他抬头看看天空,再不就是3000块钱一个月雇的大学生啥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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