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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神恩怨! 第十四章,青年之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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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鬼神恩怨! 第十四章,青年之恶! (第1/3页)

    位于中国的江西,南昌!

    意思大概是,南昌的新余县有个青年,看见田里有六、七个年轻的女子,他不知道她们是鸟变的。于是匍匐前去,拿到她们中间一个女子的毛衣,藏了起来。等他走到跟前时,别的姑娘都变成鸟飞走了,只有这个姑娘不能飞走。这个青年就把她带回去作了妻子。后来,毛衣女生了三个女儿。一次,她让女儿问爸爸,才知道毛衣放在稻堆下面,她穿起来就飞走了。不久,毛衣女把女儿也接走了。(新余市,以前是新余县!)

    古过还看了这毛衣女下凡神话传说相关东西!

    古过向罗希说道。

    『就这还拍出电视剧了,就叫仙女湖,还成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啧啧,看来为了钱,什么都干得出来!比我还行!』

    罗希听到古过这样说。然后说道,

    『你也觉得这个故事,很扯么?』

    古过回道。

    『这不是扯了,按照现代我们中国的法律来判断,这位青年,首先是犯了偷窥隐私,处5日以下的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盗窃罪,偷衣服,毛衣女的衣服,是无价之宝,那么根据中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盗窃公私财物价值6万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犯罪数额4 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来看!这位青年无期徒刑。』

    『第三,这位女子做了青年的妻子,在得到衣服后就立马离开了,还带走3个女儿,这就说明,女子不是自愿的,不然是会留下来的,那么可以判断,青年通过衣服,来强迫女子做妻子的。』

    『首先是强/奸/罪,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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