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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八十五章 建设东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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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百八十五章 建设东都 (第2/3页)

之二为谱代大名和亲藩大名,这也是此次大修缮工程的一大特征。

    “寄方”和

    “筑方”两方共一百零八家、九百一十四万石,加上前不久的二条城、大坂城等地的修缮,幕府征召的大名达到了一百六十余家、一千五百七十余万石,除了北海道的

    “无高大名”以外,基本上五畿七道所有的大名同时被课以夫役。在上杉将军家将江户城正式定为本据之前,江户城就有了一定的发展。

    连接江户湾海运和利根川水系的江户凑,也是东海道、奥州街道、甲州街道的交界点。

    而小田原城作为曾经一度关东八国的中心,偏于西隅,曾是镰仓幕府本据的镰仓则是过于狭小。

    与此同时,为了进一步稳固上杉将军家在近畿诸国的权势和统治,上杉氏虎还令京都町奉行泉重岁、京都所司代须贺盛能二人颁布五条法令:一、町人若要申诉,须以书面形式投入目安箱中;二、町人若欲诉讼,无须依赖町奉行和所司代家中任何人,直接申诉即可;三、公事之事,若仰仗私交而提交依赖状,无论是非曲直,皆判为负;四、纵使为所司代、町奉行,亦不得赊账购买町人商品;五、武家奉公人发布告示向町人传达所司代之令,若有可疑之处,可直接询问于所司代。

    这些条令使得町人有言说或诉讼之欲,均可直接上报,即允许直诉,令目安箱进一步制度化。

    而且,从所司代发出的命令可以直接传达给町人。而京都町奉行、京都所司代的家臣并没有依凭于町奉行、所司代的权威,也没有充当诉讼过程中的斡旋和中介角色,这表明他们汲取町人社会的意向,通过颁布法令来推行行政,进行公正的审判,同时,这些法令也是作为京都町奉行、京都所司代的家中武士的相关律条。

    伴随东都进行大规模的修缮工程,幕府还确立了旗本番士的入番制。在入番制中规定,若是大番头之子要进入小姓组,大番组头的儿子中也要有一人进入小姓组。

    父兄弟中若有人侍奉于书院番之中,那就加入小姓组;父兄弟之中有人侍奉于小姓组之中,则加入书院番;若父亲在远国任职或就任目付、使番,其子则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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