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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六十一章:一样的故事,不一样的结局 (第1/3页)
鹏飞站在布帛下,乞儿“嘿嘿”的傻笑声听的他血压升高,眼中愠色飞速加深,积如深渊。
[贱民!贱民!贱民!!!]
他在心中大声咆哮,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侮辱。
三年时间。
三千门客毕生心血,千挑万改,每一个字都经过数十乃至上百次推敲。
乃敢在有了孔圣人所著的《春秋》之后,再出一本《春秋》!
这是何等大的气魄?
这是何等大的著作?
三千门客修此书修至改无可改,乃敢悬书东门,一字千金。
最精于学问的百来名门客,在相邦府厢房中严阵以待。
待有子来访。
姚贾、顿弱,两位无双辩者在相邦府大堂等着。
等就书论辩。
子没等来,等来一个乞儿!
不就书中学问论辩,要删一个“之”!
鹏飞虽不如姚贾、顿弱两名辩者博闻强记,将《吕氏春秋》一共二十余万字全部背在脑海。
但作为编撰者之一,鹏飞对于《吕氏春秋》地位开篇《孟春纪》还是背的下来的。
都不需要看布帛。
鹏飞看到乞儿手指指向,就能判断出乞儿指着的两个“之”在《孟春纪》,且能知道在《孟春纪》什么方位。
第一个“之”字,是“孟春之月”的“之”。
第二个“之”字,是“立春之日”的“之”。
孟春之月,春天的第一个月。
立春之日,立春的那一天。
这两个“之”的用法相同,意思都是“的”,语气助词。
理论来讲,都可以删去。
孟春之月、孟春月,立春之日、立春日,意思完全一样。
《吕氏春秋》之所以用“之”,第一个主要是为了对仗工整。
孟春之月,日在营室。
第二个主要是时人文字习惯。
“之乎者也”这四个字,是时人文章必不可少,所用最频的四个字。
以城门头上悬挂大木牌上的字作为规则为准——但有可增、删、改一字者,赏千金!
乞儿所提出的删“之”完全没有问题。
但在鹏飞看来,此事就完全不是这么个事,这千金根本就不是为这些贱民贱商准备的!
从政治考虑,此事是彰显主君权势。
从文化考虑,此事是探讨学问,精益求精铸造经典。
这么高大上的事,怎么会扯到一个“之”字上啊!
鹏飞愤怒窝火,无语至极。
就像是世界围棋大赛上,柯洁因为没把吃掉的棋子放入棋盖而被罚输一局。
偏此时,乞儿还在拱火,像是看不到鹏飞难看脸色一样:
“这个也不能删吗?那我再往下找找看。”
乞儿说着话,近前数步。
鹏飞怒气填膺,气的一时不能动,没能即时拦住乞儿。
乞儿走到两块布帛之下。
指甲缝中满是污泥的手指,在墨字工整漂亮的右侧布帛上下滑,带出一道浅黑色的污痕,寻找下一个“之”。
“滚!”鹏飞气炸:“把你的脏手从《吕氏春秋》上拿开!”
他扣住乞儿肩膀,向后猛一用力,竟是一下子把乞儿甩出近一丈,砸倒了四五个围观民众。
这年代的读书人都会个三招两式。
人群惊呼一片,快速散去。
乞儿在地上轱辘两圈卸去剩余力道,面生怒色,翻身而起。
他正要给这鸟书生几分颜色,让这鸟书生记住什么叫别拿自己的爱好挑战别人的饭碗。
刚冲两步,猛然意识到了什么,极为做作的“哎呦”一声,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秦相说话不算话!秦相门人打人了!秦相千金不给啊!”乞儿大声哭嚎,双手在空中胡乱挥舞,三句话连提三次秦相。
鹏飞脸色大变,“噔噔噔”跑到乞儿面前,面红耳赤地大喊:
“你胡说个甚!分明是你贼人胡搅蛮缠!
“‘之乎者也’哪本文章不用?哪有挑‘之’的!”
鹏飞不说话还好。
这一说话,周围围观的这些不识字的咸阳人士纷纷眼睛大亮,毕生理解能力都用在了理解鹏飞的话上。
一个胖乎乎的商贾挡在鹏飞面前,殷切且疯狂地道:
“这个‘之’能删对不对?!能删对不对!”
一个机灵的不识字农夫记下了乞儿所指的“之”字外形,冲到布帛前,指着一个“之”字大喊:
“乃公也要删‘之’,这个‘之’是我的!谁也别和乃公抢!”
一人敢冲,十人敢随。
十人敢上,百人敢跟。
民众一窝蜂地冲了上去,争抢《吕氏春秋》中的“之”字。
“千金!我有千金了!哈哈哈!千金啊!”
“千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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